强制征收:债权回收的最后一步
编著: Beatrice Gelmi, Erika Yu 在十月和十一月见证了债权回收的初期阶段后,我们现在将聚焦于最后一步:强制执行。 强制征收 强制征收是债权人凭借执行文书,通过强制扣押债务人财产并随后出售或分配该财产来实现债权清偿的法律程序。 启动执行程序的前提是已向债务人送达执行文书及催告书。 止赎令 扣押令是启动任何形式的强制征用的法律行为。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492条,扣押令是指“司法官员向债务人发出的禁令,禁止其采取任何旨在解除债权担保的行为,特别是解除被征用的资产及其所得款项的担保。” 扣押行为的类型 意大利民法典根据强制执行标的物的性质规定了多种强制执行类型: 1. 不动产扣押,以不动产为执行标的; 2. 动产扣押,以动产为执行标的(例如机动车扣押); 3. 第三方扣押,以债务人的债权或更广泛地以第三方持有的债务人财产为对象(例如银行账户扣押)。 止赎令的效果...
read more
追讨通知书:债权回收程序的第二步
编著: Beatrice Gelmi, 周弼盛 在上期内容中,我们介绍了如何申请支付令(decreto ingiuntivo),本期我们将继续介绍下一步:追讨通知书。 什么是追讨通知书? 追讨通知书(atto di precetto)是依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480条,由债权人在获得可执行名义后向债务人发出的正式法律文书。 该文书要求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并明确表示:逾期未付款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实际上,当债权人已经持有有效的可执行名义时,即可送达该通知,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这是一份正式警示:若未在期限内付款,债权人可以进入执行阶段,通过强制措施追偿债务。 换言之,它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关键法律步骤,正式标志着债权人要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追讨欠款。 何时可以发送? 只有在债权人已经持有可执行名义的情况下,才可以送达追讨通知书。...
read more
支付令申请:债权回收的第一步
编著: Beatrice Gelmi, 周弼盛 债权及其保护 在意大利的经济环境中,商业信贷是企业、专业人士与客户之间往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款项并非总能如期支付。当债务人不愿主动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借助法律规定的司法工具,以收回其应收权益。 当“友好”催款无效时,可采用一种简便且高效的法律手段——支付令。 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由法官签发的一项司法命令,要求债务人支付特定金额或交付特定动产。它并非普通诉讼程序,而是一种更为简化的程序,专为拥有明确且有书面凭证的债权人设计。 申请支付令,其债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 确定存在: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无争议; • 金额明确:债权金额必须明确可计算; • 可执行:债权必须已到期,即付款期限已过;若属附条件债权,则条件必须已成就。 此外,债权必须有书面文件证明。证据可包括合同、发票、已签署的订单、经认证的账单,或其他能证明债权存在的文件。...
read more
聊天记录在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
编著:Beatrice Gelmi, Erika Yu 引言 随着技术发展与人际沟通日益数字化,WhatsApp和微信等即时通讯应用已成为重要的沟通工具与渠道。 这一趋势促使司法界深入探讨这些工具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获取、采纳和评估其内容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法规依据 该领域的主要法规依据是意大利《民法典》第2712条,其规定如下: “照片、电子或电影复制件、录音制品以及任何对事实和事物以机械方式再现的记录,若被提出的一方当事人不否认其与事实或事物本身的一致性,即构成所再现事实和事物的完整证据。” 证据效力 意大利最高法院明确指出,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交换的信息属于意大利《民法典》第2712条所述的“电子复制件”范畴。因此,若对方未对事实或事物真实性提出异议,则可作为事实和事物的充分证据(2019年7月17日第19155号意大利最高等法院命令)。...
read more
Load more